加班:共同的舉證責任

證明存在加班的責任不僅僅在於員工。 舉證責任與雇主分擔。

因此,如果發生關於加班時間的爭議,員工會根據他的要求提供關於他聲稱已工作的無償工作時間的足夠準確的信息。

這些要素必須允許雇主通過提出自己的要素來做出回應。

初審法官的定罪考慮了所有要素。

加班:足夠精確的要素

在27年2021月XNUMX日的判決中,最高上訴法院剛剛澄清了員工生產的“足夠精確的元素”的概念。

在決定的情況下,員工特別要求支付加班費。 為此,他發表了一份聲明,指出在上述期間內要完成的工作時間。 該計數日復一日地提到,服務時間和服務終止,以及其專業約會(包括所訪問的商店),每天的工作小時數和每週的總數。

雇主沒有提供任何信息來回應員工提供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