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P法:利潤分享協議的期限和續簽(第121條)

該法律永久規定了在不到三年的時間內達成利潤分享協議的可能性。 利潤分享協議的最短期限現在為一年。

到目前為止,只有在某些條件下,僱員少於11人的公司才有可能縮短期限。
這也是在2020年臨時授權的,以便利授予購買力獎金,但是這種可能性已經在31年2020月XNUMX日結束。

默認更新的持續時間也已更改。 期限將不再是3年,而是等於協議初始期限的期限。

ASAP法:分支機構締結員工儲蓄協議的新規則(第118條)

分支機構可以延長一年的談判時間

幾年來,各種法律已計劃要求各分支機構就員工儲蓄進行談判,但每次都將最後期限推遲了。 抵制ASAP法,將PACTE法規定的最後期限推遲一年。

因此,該法律將分支機構的截止日期從31年2020月31日推遲到2021年XNUMX月XNUM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