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休假期間

在許多公司中,帶薪休假期從1月30日開始,到31月XNUMX日,甚至XNUMX月XNUMX日結束。

在此日期之後將不再使用的日期將丟失。

在某些情況下允許延遲。

為了組織自己,請與您的員工盤點截止日期之前仍需要休假的天數,並為每個休假計劃休假時間。

重要的是要檢查所有員工是否都能休帶薪假期。

如果員工認為由於您的過錯而無法休帶薪假期,則可以向工業法庭要求賠償損失,以賠償遭受的損失。

帶薪休假:結轉到另一個期間

如果僱員因與其健康狀況(疾病,職業事故與否)或產假(《勞動法》,第L. 3141-2條)有關的缺勤而無法請假,則他的假期不會丟失,但會被推遲。

對於歐洲聯盟法院(CJEU),一名無法休假的員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