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親或第二父母應享有與母親相同的權利和保護嗎? 這個問題是熱門話題,因為2021年的社會保障融資法案計劃延長至3天,包括XNUMX天強制性休假,陪產假或育兒假(再加上XNUMX天的產假)。 雖然在分娩前給予孕婦的保護仍然保留給孕婦,但以平等原則的名義,分娩後給予的保護越來越多地與第二父母共享。 在防止解僱的情況下尤其如此。

勞工法規定了孕婦和年輕母親的就業保護:產假期間禁止解僱; 在懷孕期間和僱員返回公司後的十週內,可能會受到嚴重的不當行為或由於與懷孕和分娩無關的原因而無法簽訂合同(C (trav。,藝術L.1225-4)。 共同體法官澄清說,這些指令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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