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協議:追溯增加工資和獎金

28 年 2015 月 XNUMX 日,一名公共交通公司的司機接待員因不當行為被解僱。他已就各種索賠向工業法庭提起訴訟。

他特別聲稱增加基本工資和獎金的好處是,2015 年 8 月 2015 日簽署的 NAO XNUMX 諒解備忘錄為司機接收者提供。 其特殊性:獎金具有追溯性。

詳細地,協議規定:

(在標題為“增加所有工人,駕駛員-收貨人和技術服務人員的工資”的第1條中:” 追溯至1年2015月0,6日,增加基本工資的XNUMX% “; (在標題為“為接待司機創建週六獎金”的第8條中): 追溯至1年2015月2日,將創建XNUMX歐元的星期六服務獎金。 該獎金獎勵給在工作星期六進行服務的駕駛員 “。

雇主拒絕將這些合同條款適用於僱員。 他認為,新的集體協議僅適用於在……時生效的僱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