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原則

加班是指全職員工超出法定工作時間35小時(或等同的時間)的工作時間。

加班導致工資增加。 這種增加是由公司協議或分支機構協議提供的;如果沒有,則由分支機構協議提供。 公司協議優先於分支機構協議。 加價率不能低於10%。

在沒有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加班導致工資增加:

前25小時的加班費為8%;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為50%。 加班:他們不僅會產生保費收入

加班產生了加薪的權利,或在適用時享有同等的補償性休息的權利(《勞工法》,第L3121-28條)。

工資單中提到與工資相關的工作時間。 如果員工加班,則您必須在工資單上區分以正常費率支付的小時數和包括加班費的小時數(《勞工法》,第R. 3243-1條)。

保費支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