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同:擴展分支協議的首要地位

原則上,集體協議或擴展分支機構協議可以設置:

關於續簽,在沒有廣泛的合同規定的情況下,《勞工法》將其數量限制為2個。
延長到CDD初始期限的續約期限不得超過分支機構協議規定的最長期限,否則不得超過《勞動法》的補充規定。

關於等待期,在擴展分支機構協議未作規定的情況下,該等待期是根據《勞動法》規定的:

等於或大於1天的已到期合同(包括續簽)期限的3/14; 如果初始合同(包括續簽)少於14天,則為合同期限的一半。 定期合同:30年2021月XNUMX日之前的例外

第一次解除約束後,放寬了這些規則,以應對健康危機的後果。 於18年2020月XNUMX日在《官方雜誌》上發布的一項法律使訂立公司協議成為可能:

CDD的最大續訂次數。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