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年輕母親
我們知道孕婦享有特殊保護。 員工受到以下保護:
她的懷孕; 在休產假期間應有權休的所有僱傭合同(《勞動法》,第L. 1225-4條)。
產假結束後,這種特殊的保護措施也將持續10週。
在暫停勞動合同期間(產假和產假後的帶薪假),保護是絕對的。 也就是說,解僱不能在這些期間生效或得到通知。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解僱他,但原因有限:
僱員方面的嚴重不當行為,不得與懷孕狀態有關; 由於與懷孕或分娩無關的原因而無法維持僱傭合同。
保護年輕爸爸
防止解僱的保護不僅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