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必須向CDD上簽訂合同後繼續保持合同關係的CDD僱員支付解僱償金? 如果是由工業法庭下令將CDD重新分類為CDI,該怎麼辦?

CDD:不穩定的溢價

簽訂固定期限合同(CDD)的員工在合同終止時會從合同終止賠償中受益,後者通常被稱為“不穩定賠償”。 旨在彌補局勢的不穩定(《勞工法典》,第L. 1243-8條)。

這等於合同期間支付的總薪酬的10%。 作為回報,特別是為了特權獲得職業培訓,可以通過合同條款將該百分比限制為6%。 它在合同期滿時與上一份薪金同時支付。

根據《勞動法》第L.1243-8條的規定,當合同關係繼續根據合同存在時,為僱員補償因其定期合同而被安置的情況的不穩定補償金就不成立了。無限期的。

因此,如果定期合同在